北京:员工滞留湖北期间单位不得单方面解约 每月生活费不低于3080元
摘要:为关心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11日下发通知,重点解决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和所属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在员工滞留湖北期间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或退回滞留湖北的劳务派遣人员。
央视网消息:为关心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11日下发通知,重点解决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和所属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在员工滞留湖北期间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或退回滞留湖北的劳务派遣人员。通知还明确,对难以提供正常劳动的滞留湖北人员,自3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费两倍标准,即3080元,发放每月生活费。企业可按照在京参保的滞留湖北人员每人每月1540元标准,申请临时性岗位补贴。
责任编辑:王希学
(原标题:北京:员工滞留湖北期间单位不得单方面解约 每月生活费不低于3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