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托育政策发展脉络梳理
摘要:202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1个综合服务中心+N种供给模式)。
一、顶层设计破题
重大突破: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托育首次作为配套措施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提出“增强社区托老托幼功能”。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发展方向,确立卫生健康部门主管责任。
特点:破解托育政策长期缺位问题,首次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框架。
二、体系化建设加速
关键举措:2021年“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托位数”列为约束性指标(2025年目标4.5个托位/千人)。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托育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并列为生育支持核心内容。
2022年国务院将托育服务写入《“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强化医育结合模式探索。
特点:政策工具由单一托育服务扩展至“生育—托育—教育”全链条支持,财政投入力度显著加大。
三、法治化保障深化
法治进程:2023年托育服务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4年完成草案审议。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新增“政府应加强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条款。
202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1个综合服务中心+N种供给模式)。
实践:上海推行“15分钟托育服务圈”,实现社区托育点覆盖率85%。
重庆实施企事业单位办托补贴政策,单家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四、普惠性服务提升
积极进展:全国统一育儿补贴制度自2025年1月实施,覆盖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标准为3600元/孩/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至2000元/孩/月,企业托育设施建设可享税收优惠。
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国新增普惠托位66万个。
推广“医育融合”模式,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托育机构评级标准。(中国发展改革报社编辑整理)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