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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端正工作态度 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

2020-03-25 12:16 中国发展网

摘要:价格认定人员要想提升工作质量,既要沉下心来加强业务学习,把政策法规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常看常新,学用相长,在实践中总结可以借鉴的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

中国发展网 价格认定工作的目的,尤其是涉案、涉纪案件的价格认定结论,是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涉及到当事人的罪与非罪,罪轻罪重,提升工作质量至关重要。山东省临沂市价格认证中心端正工作态度,全力提升认定工作质量。

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价格认定结论是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相关案件中作为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由于价格认定与执纪执法工作关系密切,对价格认定工作提出了很高的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保密性、合法性要求,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价格认定人员承担着政治、法律及行政责任,价格认定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提升政治素养,依法依规完成岗位职责,同时防范价格认定风险。

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活学活用。价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到的争议比较大,价格认定的结论作为关键证据、定案依据,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人身自由,关系到国家刑罚权的实现,必须坚持依法原则、科学原则、公正原则及效率原则。价格认定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价格认定工作规则、制度、程序,同时价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争议比较大,加大了价格认定工作的难度。价格认定人员要想提升工作质量,既要沉下心来加强业务学习,把政策法规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常看常新,学用相长,在实践中总结可以借鉴的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

在实干中摸索,改进工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案件当事人因对价格认定的工作原则、业务流程、标准和方法不了解或者曲解,而提出重新价格认定或者复核,甚至投诉,另一方面,在受理环节,提出机关由于不够专业或者认识不足而对提出协助的程序、内容等缺乏重视,价格认定人员如果不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往往导致矛盾焦点转嫁到认定机构。这种情况下,价格认定人员要改变被动的工作方法,在接受协助申请时主动与提出机关就案情进行沟通,了解提出机关的办案需求,摸清案件的关键点、风险点,积极指导提出机关如何专业规范填写价格认定申请协助,对需要补充的材料一定要向提出机关做好解释并出具书面的通知书,真正做到有凭有据、全程留痕,对于矛盾争议较大,风险较高的案件,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都可以灵活运用听取意见、纠纷调解等方式,由提出机关通知当事人一起到场,价格认定人员可从专业的角度,针对当事人的疑虑进行沟通,既可以了解各方诉求,有利于增加各方互信,及时解决不必要的矛盾,又可以普及价格认定工作的职责,加深社会各界对价格认定工作的理解。

新时期赋予价格认定工作新的机遇,价格认定人员要抓住机遇,努力提升自身素养,完善工作程序,为维护司法公正,党风廉政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山东省临沂市价格认证中心 李娟)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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