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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等平价上网

2021-06-16 16:34 中国发展网

摘要: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通知》明确,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6月11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称,截至2020年底,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约5.3亿千瓦,是10年前的18倍。随着产业技术进步、效率提升,近年来新建光伏发电、风电项目成本不断下降,当前已经具备平价上网条件,行业对平价上网也形成高度共识。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出台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明确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该负责人指出,为支持产业加快发展,明确2021年新建项目不再通过竞争性方式形成具体上网电价,直接执行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这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价格信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通知》要求,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此外,《通知》还指出,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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