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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全国数据“一本账”?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画重点

2025-01-06 16:45 中国发展网
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全国数据

摘要: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王小义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

《指引》明确,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生成、身份注册和认证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凭证、交易凭证结构、生成与验证机制,支持利用区块链、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手段提高凭证的可溯性和信任性。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交互接口,实现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参与主体、第三方服务更大规模接入。建立与IPv6等网络标识兼容的数据标识体系。建立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

《指引》提出,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在数据标注产业的生态构建、能力提升和场景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链接公共数据,主动公开的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以及各类高质量数据集,对社会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研究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相关标准,从数据生成、注释定义到数据管理的全过程,确保数据标注的准确性和数据模型的专业性。制定高质量数据标注与交付规则,提高训练数据质量。支持农业、工业、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民航、气象等行业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因地制宜推进公共数据运营平台集约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数据的规模化、常态化供给。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平台标准,促进平台间互操作,实现全国数据资源的跨领域、跨层级、跨区域流通利用。构建集成数据采集、存储、清洗、标注、管理、应用等功能的一体化数据基础通用工具平台,提升数据加工效率,保证数据质量。支持各地积极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

《指引》还提出,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建立高效便利可信的数据流通机制,促进数据大规模、低成本、安全自由流通。支持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建设个人可信数据空间、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支持基础好、有条件、意愿强的行业和城市,先行先试数场建设。鼓励行业、地方积极探索建设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新技术设施。支持因地制宜,探索数联网、数据元件等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

围绕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指引》明确,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支持数据交易场所创新发展,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交付基础设施,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交付环境。促进各类数据交易所、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价值贡献度评估、数据集推荐匹配、数据产品差异性分析等技术创新,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和便捷交付。鼓励各地提升数据加工、测试、建模验证、安全实验等社会化服务能力,打造产学研用“一公里”工作圈。

此外,《指引》明确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数字金融、智慧医疗、智慧交通、跨境物流、航运贸易、卫生健康、绿色低碳、气象服务、数字文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跨主体复用,实现知识扩散、价值倍增。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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