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域专家齐聚中国人民大学就“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展开探讨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4月1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主办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邀请了多地财政部门、政府投资基金及子基金相关人员,以及资深学者、专家,重点围绕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其实际应用和落实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波主持,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吕冰洋代表主办方致辞。
如何做好基金布局和投向指导?如何落实“基金可对同一项目集合发力、接续支持”?
与会嘉宾指出,《指导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同时明确了对基金投向指导的负责部门,为下一步做好基金布局和投向指导提供了依据和工作方向。目前已有地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跨部门的沟通,初步建立了合作分工机制,在具体工作上将通过细分领域项目清单、投资协调机制、分层分类管理机制、产业图谱比对等做好基金布局和投向指导。同时还需要对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进行差异化管理,对创投基金应当放宽投资要求,重点培育未来的明星企业。此外,还应加强基金管理团队专业能力建设、建立信息化机制,支撑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实现政策目标。
在集合发力和接续支持方面,应当允许不同政府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子基金,允许不同直投基金投资于同一底层标的企业。此外,应当看到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发展正处于短期预期大于实际效益的阶段,但是长期效益非常可观,政府投资基金的接续支持非常必要。实际工作中,不同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和国家级基金相互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可以参考国际长期贷款的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S基金的特长,以专业化的眼光和方式实现持续投资、长期投资。同时在这方面还应加强案例和数据积累,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
如何落实“省级统筹管理”要求?
与会嘉宾指出需明确基金定位、完善基金运行框架、明确预算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金设立程序、各部门职责、地市和县级职责及分工,强化监管与绩效管理,完善配套保障机制,以构建省级统筹的管理体系。不同省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省级基金、市级基金进行差异化定位,可以适当明确重点的投资领域、投资阶段等,县级基金主要是参与上级基金,形成多级协同。
新设基金如何论证管理费合理性?
与会嘉宾指出对于管理费要辩证看待,不同的基金类型和策略应该有不同的管理费标准,不应一刀切。原则上,管理费应当主要用于覆盖基金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成本。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基金应当适当降低管理费的计提基数、计提费率等,合理控制管理费水平;对于规模比较小的基金,尤其是创投基金、天使基金,应考虑到基金单个项目投资成本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管理费率。同时,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投资进度的把控,将投资进度、绩效评价结果与基金管理费适当挂钩,督促基金管理团队加强专业化管理,提高资金投资使用效率。
如何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与会嘉宾提出目前政府投资基金领域比较重视绩效评价,正在按照《指导意见》“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但是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方面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基金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往往是比较原则性的表述,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也未能得到有效的分解和量化,不利于发挥绩效目标的指挥作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有的地方还没有针对基金投资期和退出期的运作特征进行差异化设计,不同地区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差异也比较大,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对绩效评价形成稳定的预期。三是基于全周期的视角,需要适当拉长绩效评价特别是财政重点评价的周期。主要评价基金阶段运作情况,降低评价频率,减少对基金日常运作的干预,同时配合开展绩效监控,跟踪核心绩效指标情况,在实现绩效管理目的的同时让绩效评价安排更加合理。四是需要解决多重考核评价问题。在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基础上,应当考虑如何结合全过程绩效管理、多级联动等方式,尽量避免短期内不同出资人多次对基金重复评价的情况。
如何看待“基金招商”“资本招商”?
与会嘉宾提出对于政府投资基金而言,天然具有支持本地经济发展的诉求。但是应当合理设置返投要求,不能单纯的强调“基金招商”。而是应当在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的同时,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业和创新生态、更新配套基础设施等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利条件更广阔空间,提高地区的吸引力,实现优质企业的聚集,最终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何将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做实做细?
与会嘉宾指出目前尽职免责的难点在于如何认定尽职履责,以及如何设置和利用容亏机制。在尽职履责认定方面,可以探索清单化管理机制,对基金决策人员、投资团队、中后台人员等关键岗位在基金管理关键环节中的核心职责进行清单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强化基金内部控制管理,并以此作为尽职的认定依据。在容亏机制方面,进一步科学认识容亏率的作用。一方面是应以基金整体作为容亏率的计算基础,另一方面只要尽职履责,那么即使超过容亏率也应当适用免责,而容亏率可以作为衡量风险程度、启动尽职免责程序等方面工作的量化指标加以应用。
(马凯莉)
责任编辑: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