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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现跨区域互认互贷 异地买房不用愁

2020-04-07 17:17 经济日报
公积金买房

摘要:此外,现行管理制度也是一大障碍。由于公积金由各个地方政府管理,要异地使用,必须省级和省级之间一个一个去谈判,还要克服不同省市之间保障日、缴费日不同的问题,这个难度比较大。

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关系到亿万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切身利益。近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会议透露,川渝两地间已初步建立了跨区域转移接续和互认互贷机制,职工在成渝地区间转移住房公积金的,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办理时间由1个月压缩为2至3个工作日,办理要件简化为1张表,真正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此次政策对于公积金跨区域的业务落实了互认互贷的思路,体现了较好的政策导向。实际上两地就是在建立公积金一体化的概念,这对于后续相关区域的居民的公积金使用等有积极的作用,也是今年都市圈发展下的一个重要政策思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说。

为方便民生,推动人才、劳动力流转,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解决“三险一金”的异地使用问题,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异地使用问题陆续进入解决阶段之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以及使用的效率问题,也迫切需要解决。

早在2015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提出,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此后,由于异地贷款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落地,部分地区存在手续繁琐、限制条件多、缴存使用证明不规范、信息核实不顺畅等问题,2016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事项,包括,明确异地贷款使用条件;不得对异地贷款设置附加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异地贷款额度;统一规范缴存使用证明材料。

政策护航下,住房公积金跨区使用的推广速度正在加快。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南昌等城市在内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以及淮海经济区10城已先后推出公积金互认互贷措施。近日,又传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升级上线,新增了首次提取申请、贷款申请和异地账户转入等功能,实现提取业务、异地转入无需再跑腿,贷款“只跑一次”。

“应该说近期各类公积金同城化的政策开始增多,这和都市圈的发展等有很大的关联。”严跃进表示,此类政策对于后续房屋买卖等市场有较为积极的作用。第一、公积金一体化,使得相关城市的购房者使用公积金更加便利,一些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购房者,也可以较好提取公积金和进行公积金贷款,有助于促进交易市场的活跃。第二、公积金一体化实际上也使得公积金的监管更加到位,对于各类违规提取等使用行为可以重点打击,有助于后续公积金使用的合规。

不过,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还面临不少障碍。“主要难点就是保持两地公积金资金池总体平衡的问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璐认为,需要解决两地公积金资金池的协调问题,比如,如果一地往另外一地流动多了,这会让流出一方的其他职工觉得不划算。“所以最理想的情况还是两地公积金资金池的流动在总体上处于平衡状态,这样既能达到便利两地职工交叉买房的需求的目的,又不至于让某一方觉得吃亏。”

此外,现行管理制度也是一大障碍。由于公积金由各个地方政府管理,要异地使用,必须省级和省级之间一个一个去谈判,还要克服不同省市之间保障日、缴费日不同的问题,这个难度比较大。

专家表示,要破解这个问题,关键是要重新建立公积金管理体制和网络。这需要继续探索,继续破冰。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唐雅丽

(原标题:住房公积金实现跨区域互认互贷 异地买房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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