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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四家货运企业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2020-04-23 09:25 中国发展网
汕头市 货运企业 联合惩戒

摘要:汕头市澄海区福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汕头市广轩物流有限公司、汕头市春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因属下粤D40077、粤D83535、粤D40096、粤D77860四辆重型货车分别在1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了3次,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记者罗勉报道  日前,汕头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通过局网站频道发布拟公开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公告。汕头市澄海区福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汕头市广轩物流有限公司、汕头市春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因属下粤D40077、粤D83535、粤D40096、粤D77860四辆重型货车分别在1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了3次,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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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用主体对被列入“黑名单”无异议的,汕头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将正式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提交市发改局通过“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主要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等三大方面26条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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