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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证助力10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4-02-06 14:26 中国发展网 施文郁

摘要:通过为市场主体办理出资(投资)协议、股权转让、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债权文书、现场监督、送达、授权委托、提存等公证事项事务,协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物权、债权和股权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发展网讯   张宇彤  记者施文郁报道

公证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公证服务,对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大连市司法局指导市属公证处推出“公证助力十条”,全力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提供公证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为市场主体在办理授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公证事项,规范企业融资行为,防范法律风险。通过法律咨询、专题座谈、代拟法律文书、担当公证顾问等不断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在股东会议、股权转让、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公证法律需求,为其提供综合性、深层次的法律服务和建议。对其所需的公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进行针对性的宣传,确保为市场主体的成长、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落实减证便民,减费降费服务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对经营确有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商户和初创小微企业申请办理的相关公证业务,适当调整相关公证收费、减收公证费用,全力助推企业发展。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司法局要求,缩短公证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证便企。

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服务

在公证处办证服务大厅专门设立“涉企服务接待窗口”,同时针对有需要的企业、群众,实行预约服务及上门办证服务,实行全年无休办证制度,以及网上预约、申请、办理、远程视频等方式,确保有公证需求的市场主体能够及时得到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简化办证流程,实现便民利企

对市场主体申办的公证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出证”的原则,对于符合办证手续的公证事项即时出证,对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材料欠缺的,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待材料补齐即时出证。简化市场主体办证流程,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搭建服务平台,解决急难愁盼

科技赋能,利用办证小程序等互联网工具,使用远程视频公证服务,通过电子签名方式,完成委托、声明等公证业务的办理,切实打破空间壁垒,实现市场主体“零接触”、“不出门”办理公证,为市场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为市场主体搭建综合法律服务和电子数据保全证据存证平台,让市场主体的维权证据能够得到及时、客观的数据云存储,便于未来企业电子存证的认定,满足企业预防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

拓展司法辅助,开通快速通道

积极推进与人民法院在调解、取证、保全、送达、强制执行等方面开展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开通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快速通道”,为市场主体减少诉讼、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深化特色服务,协助防范风险

通过为市场主体办理出资(投资)协议、股权转让、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债权文书、现场监督、送达、授权委托、提存等公证事项事务,协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物权、债权和股权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保护财产安全,维护合法权益

以市公证协会出台《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工作的通知(试行)》为契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服务。主动提供综合证据保全方案,深入侵权现场,保全侵权现状、搜集侵权证据,保护企业专利。对于股东会、董事会表决过程、招投标过程、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选房(包括车位)摇号等现场监督公证,提供一对一对接服务,保障及时响应市场主体服务需求。

提供继承公证,免除后顾之忧

通过办理出资(投资)协议、股权转让等事项,为企业股东物权、债权和股权安全提供法治保障,通过为其负责人办理因职务行为所需的财产担保、授权委托等公证事项,保障其正确履行职务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及个私企业的出资额继承公证业务,并协助完成其在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以保持市场主体运营的连贯性。

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涉外服务

积极为市场主体赴境外融资、进行跨境贸易、引资合作办理公司信用、重大事项决议、银行保函、法人委托授权、声明、担保、合作协议、加工合同、订货合同、贸易合同等民商事行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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