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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进“种源”法治保护 绘就“两山”绿色画卷

2025-07-30 15:38 中国发展网 李凌晨

摘要:7月28日,《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中国发展网讯 强化种质资源保护,新增种业创新专章,突出扶持保障政策措施……7月28日,《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与现行《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比,修订条例的内容遵从现行上位法规定,贯彻落实种业振兴新要求,优化品种管理措施,夯实种业创新发展根基,完善种业扶持保障激励机制,以强“种源”法治保护绘就“两山”绿色画卷。

筑牢“森林四库”物质基石

光照实验室里,白炽光下整齐排放着一罐罐种苗,实验桌上摆放着大把种子,透过窗口向外望去,郁郁葱葱成片的中山柏林绵延不绝……在达州市开江县红花山“森林芯片”林业科研示范基地,葱郁挺拔的树林源自40多年前引进的38株中山柏幼苗,经过几代科研人员的驯育,筛选出了较为理想的中山柏培养基配方,成功获得实验室无菌苗,将中山柏扦插育苗成活率由5%左右提升至30%。据悉,再培育20年,这些中山柏的亩均经济价值可达30万元。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开江县的实践经验证明:林木良种是提升林木综合效益、增强“森林四库”功能的重要因素。条例自2009年施行以来,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种苗行政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提升了47个百分点,种苗质量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6%以上,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为“两山”理念保驾护航

“林木种子是森林资源和林木种业的基础‘芯片’,优良林木种子更是推动我省林木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第二大林区,四川林地面积3.81亿亩,占全省总面积的52.3%,居全国第一位;森林面积2.6亿亩,森林蓄积18.95亿立方米,均居全国第四位。依托森林资源发展的林业产业,涵盖一二三产业,具有显著的绿色、低碳、生态和可循环等特点,正成为我省推动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四川扼守长江、黄河上游,确保林木种子安全,对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省人大城环资委相关负责人说。2013年、2015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三次修改,在资源保护、科技创新、植物新品种保护、产业发展扶持等方面作了规范完善;近年来,我省全力推动建设高质量“天府森林四库”和全国科学绿化示范省,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动绿色发展,新的形势任务对林木种业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确保法制统一,同时总结提炼我省有关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款,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种苗保障,省政府将条例修订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7月28日,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助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草案共三十七条,较现行条例减少十七条。“主要在简化、强化、优化、细化四个方面着力。”据悉,修订草案简化了管理方面相关规定,强化了种业振兴制度支撑,优化了服务保障措施,细化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度机制。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强化种质资源保护(第一章、第二章);加强林木品种管理,规范生产经营使用(第三章、第四章);推动种业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第五章);健全保障扶持措施,提升监管效能(第六章)。此外,在附则明确了相关专业名词解释。修订草案与现行条例相比,强化种质资源保护,新增种业创新专章,突出扶持保障政策措施,内容超出原来的管理型立法范畴。参照其他省份做法,建议将名称由修订前的《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改为《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并与修订草案一同提请审议。(李凌晨)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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