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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器官衰竭者生命 亟待政府、医院、社会组织齐发力

2021-04-08 10:13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我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315万人,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3.3万余例,捐献器官9.9万余个,成功挽救了近10万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记者 | 荆文娜

清明期间,我国多地开展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活动:4月2日,贵州省遵义市红十字会在该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举行了主题为“生命的乐章”缅怀纪念活动;4月4日,深圳市红十字会举行缅怀人体器官捐献者活动,角膜器官遗体捐献者家属、深圳市各大移植医院、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以及红十字青年代表等参加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315万人,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3.3万余例,捐献器官9.9万余个,成功挽救了近10万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尽管如此,根据我国患者的器官移植需求来看,目前的器官捐献数量仍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上海市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朱同玉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从我国需要进行移植的器官来看,需求量排名依次为肾、肝、心和肺,但目前我国每百万人口的器官捐献率仅为个位数。而在美国和西班牙等欧洲国家,每百万人口的捐献率高达30~40。“在数据的差距背后,主要还是我们对器官捐献的民族接受度、宗教习惯以及文化信仰等方面的不同。从这个角度来看,推动我国器官捐献的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朱同玉表示,事实上,我国十分重视器官捐献工作。2007年,我国就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标志着符合我国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成为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2013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全国推开。2015~2018年,我国每年完成的器官捐献数量以超过20%的增速保持增长。截至2018年,我国的器官捐献数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同年,实施器官移植的手术量突破2万例,亦居世界第二位。

在此过程中,也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到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实施,将“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列为中国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之一。目前,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纷纷参与并推动出台地方性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从各省情况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10个省(市)和5个副省级城市有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为国家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社会公益组织的力量不可小觑,我们希望今后可以有类似首善基金、能量中国等公益组织加入到器官捐献的工作中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组织推动器官捐献工作,为提高国民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出一份力,尽快形成全社会推动器官移植的氛围。”朱同玉呼吁。

不过,随着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等工作中存在的法制保障不完善等问题,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业内人士判断,条例有望今年出台。

“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对促进器官捐献工作广泛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朱同玉强调,在美国和西班牙等一些器官捐献制度较完善国家,已针对器官捐献问题专门立法。在我国,相关工作仍不够完善。

多年来,也有许多业内人士建议和呼吁将器官捐献工作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王海京就曾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中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制定我国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把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作为一项国家事业,提升权威性和公信力,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参与;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支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统筹高效推进;保护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打击和惩戒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全国肺移植权威陈静瑜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为提高国家、地方政府、医疗机构及社会各界对器官捐献重要性的认识,建议将器官捐献率作为文明城市考核的标准之一,要达到上一年度全国平均的器官捐献率(2019年每百万人口5.6)。

朱同玉表示,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多万名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但仅有1万多人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虽然目前相关部门已将器官捐献作为部分医院的考核内容之一,但还远远不够。基于目前的器官移植供需现状,朱同玉建议将捐献率的考核普及到全部医院,这对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意义深远。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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