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与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路径优化”研讨会召开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田新元报道 《公司财富法律保障论坛》第二届会议“民营经济促进法与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路径优化”研讨会近日在京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共同主办,论坛的主题聚焦民营经济立法的贯彻实施,探索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新路径。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甘培忠在致辞中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自起草审议阶段就备受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一部兼具政策性和法律专业性的综合法律,涉及内容广泛,立法难度比较高。但是其起草审议和出台的速度非常快,这彰显了我国在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积极回应了当前社会的普遍关切,充分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广泛需求。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变强,取得了空前的发展,这与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以及法治保障的不断完善紧密相连。
甘培忠说,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
甘培忠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的关键举措上升为刚性的法律制度,以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为基本原则,巩固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建设的成果,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动力和活力,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齐心协力,创业创新,希望研讨会能够深入挖掘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价值,为该法的解释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财富法律保障论坛》秘书长郑欣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相关的规定,以及法律实务,就如何充分利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及良性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郑欣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于法律服务领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将推动法律服务需求增加、领域拓展、质量提升。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表示,信誉是民营经济企业的灵魂。我们过去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今天结合我们的会议提出,信用是民营经济组织的灵魂。《民营经济促进法》第54条规定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实施失信惩戒,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根据失信行为的事实、性质、轻重程度等采取适度的惩戒措施。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惩戒措施,移除或者终止失信信息公示,并在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协同修复。
何山说,我们做企业,搞民营企业,一定离不开诚信二字,离不开信用二字,这是我们生命线,是我们一个指导思想。我们就得要按照诚信原则搞好民营经济,搞好我们民营经济组织的任何活动。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之后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其中一个是立法要协同化,民营经济促进法也有一些原则性条款,最高人民法院要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此外,要有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反馈专项检查。
中国商业发研究会副会长张晨颖、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会长涂龙科、中国商业发研究会副秘书长吴长军、北京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王文华、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阚吉峰、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秀华、湖南星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江等也作了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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