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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好就业“组合拳”,稳住民生“压舱石”

2021-08-11 11:17 中国发展网 崔志强

摘要:十八大以来,山西全省人社部门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各项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荆文娜崔志强报道8月10日,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场发布会,介绍该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人社部门聚焦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领域的工作举措以及给全省人民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八大以来,山西全省人社部门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人社部门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多措并举,精准施策,重点围绕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打好就业“组合拳”,稳住民生“压舱石”,在大疫大考中经受住了空前考验。

山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振亮介绍: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连续8年保持在4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5%控制线以下。统筹做好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累计转移就业305.71万农村劳动力、41.5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帮助36.31万就业困难人员和134.13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均超20万人,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445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28%。截至2020年末,全省技能人才总量430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202.8万人。

在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方面,全省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技能扶贫和就业扶贫有机结合,以精准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增收,取得明显实效: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培训就业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二是实施精准培训。针对部分贫困劳动力技能不足、就业能力不强的特点,持续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6年优先向贫困劳动力提供普惠制技能培训,2017年组织实施“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项目,大幅度提升培训补贴标准。2018年起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培训全覆盖,确保一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2016年到2020年,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63.4万人次;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扶贫对接服务月、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行动等专项活动,采取市场集中招聘、乡村流动招聘、深度贫困县专场招聘等方式,搭建人岗对接平台,提供岗位信息。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拓展劳务输出渠道,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就业稳定性。推动“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地方特色劳务品牌的培育和发展,举办品牌推介交流系列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技能就业和稳定就业。2020年,为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一方面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机制,优先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务工,一方面紧盯未脱贫和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实施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政策,共帮助6225名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家门口就业,确保稳住贫困人口务工收入水平

十八大以来,山西省城镇居民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在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方面,人社部门坚持重点发力、精准落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0232元增加到2020年的34793元,增加了14561元,年均增长7.01%。他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是:一、提升就业规模就业质量实现增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制定出台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扩大就业规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连续8年,每年都保持在46万人以上。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的路就在脚下铺就;二、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增收。推动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联动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连续多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先后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至四类地区分别为: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预计今年还要调整、提高标准;三、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增收。先后3次调整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总量倾斜政策,赋予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可自主分配;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四、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标准保障增收。连续每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868元提高到2020年的351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8元。连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失业保险标准等,增加居民收入;五、加强保障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强化增收。持续开展保障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带薪年休假落实等监察执法,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94万件,为54.2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53.33亿元。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的重要方面,山西省人社厅副厅长李浓介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是稳定全省就业基本盘的重要内容。综合采取优化服务、提升技能、兜底帮扶等措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3-2020年,全省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6.31万人。一是多点发力,做优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重点社区就业帮扶行动等专项活动。提供“131”免费就业服务,即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有效就业岗位信息推荐和1次免费职业培训。密集招聘对接,常态化举办招聘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更新发布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全天候、全时限的线上招聘服务;二是开展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将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到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结合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情况,紧贴市场需求,以就业为目标导向,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鼓励各地加强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三是鼓励就业,强化就业支持。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等。对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到省外、境外就业,按规定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境外就业培训补贴、出国费用补贴、就业奖补等,劳动者向劳务输出机构交纳服务费有困难的,还可按规定申请贴息贷款。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四是兜底帮扶,加强就业援助。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动态跟踪、稳定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并按规定落实好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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