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跨境电商典型案例,强化行业治理与司法指引
摘要:2024年5月6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发布跨境电商典型案例,聚焦跨境电商领域的多发法律纠纷,强化司法服务与行业治理协同联动,旨在通过示范性判决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中国发展网讯 卓莹莹 记者皮泽红报道 2024年5月6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发布跨境电商典型案例,聚焦跨境电商领域的多发法律纠纷,强化司法服务与行业治理协同联动,旨在通过示范性判决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在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跨境电商成为众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关键渠道,也为全球的消费者带来了更为便利的购物体验。在跨境电商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合理确定各方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更好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值得深入思考。广州作为跨境电商的重要枢纽之一,面临日益复杂的涉外法律关系与纠纷。为回应社会关注与司法需求,广州互联网法院精选并发布6件典型案例,涵盖平台规则效力、消费纠纷治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履行边界等多个方面,引导从业者和相关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及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中:
案例一:跨境电商恶意投诉行为的司法规制——巧某公司诉品某公司、迅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旨
跨境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利用“通知-删除”机制对其他经营者实施恶意投诉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破坏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合法性的认定——李某与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跨境电商商品交易中,如销售者能够通过商品流转记录、相关法律文件等对跨境商品的正规来源予以证明的,依法不认定该商品为假冒品牌商品。网络“鉴定”平台及鉴定人员如不具备相应鉴定资质,则其“鉴定意见”的证明力与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不能等同。
案例三:仅提供建站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对跨境电商用户运营在线商店的行为承担责任——裳某公司诉SH**FY INC.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结合具体业务模式进行判断。仅提供建站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对用户运营在线商店的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四: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对跨境电商平台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王某诉某支付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电商交易中的核心义务是依法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其审查职责限于商户资质、交易指令合规性等支付环节,不对交易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或者商业风险承担审查责任。
案例五:跨境电商平台内账号主体的认定规则——闪某公司诉顺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跨境电商平台内账号主体身份存在争议时,应结合平台账号的特点与功能,充分考虑平台对经营者身份验证的专业性,考查平台注册审核、投诉反馈规定,合理采纳平台自治规则,根据当事人举证能力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被诉经营者未提交直接反证,亦未通过申诉穷尽平台救济反馈机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平台公示信息认定其为账号运营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六:依托电商平台促进跨境电商纠纷多元化解——汪某诉R** TRADING LIMITED、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对于跨境电商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可以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平台及其关联企业的作用,建立境内消费者与境外经营者的和解沟通渠道,促进此类纠纷的及时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