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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造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滕州模式”

2020-01-22 10:16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山东省发改委 乡村振兴

摘要:2019年12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滕州市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规范》,用来指导全省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

 目标价格保险有力促进了滕州市马铃薯产业发展,为该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劲助力。滕州市发展改革局/供图

目标价格保险有力促进了滕州市马铃薯产业发展,为该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劲助力。滕州市发展改革局/供图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马宗茂  孙 燕 记者尹明波

从2015年开始,山东省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在试点、开展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过程中,坚持制度、规范引领,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一二三四五”工作规范。2019年12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滕州市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规范》,用来指导全省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

“这是我们从多年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宝贵经验。”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局长翟传虎表示,“一二三四五”工作规范实现了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个发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两个主体,明确参保承保双重主体责任;三个务求,务求客观真实,务求公平正义,务求高效协同。而四个体系则是指民主集中定价体系、规范有序承保体系、五位一体监测体系和高效快捷理赔体系,五个到位即宣传、承保、监测、理赔和考核到位。

宣传发动及投保办理阶段

明确各方责任。一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启动会议,确保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政策讲解到位,经办企业服务到位,参保户理解到位,各镇(街)农办监管到位。二是村(居)作为投保主体,组织本村(居)范围内农户有序投保。三是各保险经办公司作为经办单位应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大力宣传,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条款,进村入户宣传权利和义务。

完善承保手续。按照农户自愿投保的原则,由村(居)统一组织投保,确认投保户身份、粮食直补一卡通或银行卡,填写5亩以上的投保户《马铃薯种植投保面积确认信息表》,表内详细填写投保人个人信息、种植面积、土地承包方式及方位、投保亩数等信息,由投保户本人确认签字、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签字、村干部和镇(街)农办负责人签字盖章。

查验投保面积。保险经办公司作为承保主体,会同村(居)对投保户马铃薯种植面积及地块进行查验,做到“先验标后承保”,并对承保标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查验采用水印相机、经纬测亩仪、测距仪、卫星测绘软件等方式对地块进行精准定位、测量,全程留存查验人员、查验日期、承保标的特征、规模和定位测量运动轨迹的全过程及结果。

加大公示力度。保险经办公司在相关手续审查、标的查验无误后,将村(居)投保明细情况在村(居)政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内容清晰醒目并附举报电话。公示结束确认承保信息无误后,保险经办公司按村(居)统一出具保险单,保险单内附投保明细表,合计投保面积及缴纳保费,由村(居)盖章确认,并向参保薯农提供保险凭证。

明确承保区域。各保险经办公司必须在划定的承保区域内承保,农户必须在地块所在村(居)投保。对保险经办公司跨区承保的,跨区承保部分不予财政补贴;对农户跨村投保的,跨村投保部分予以退保处理。

规范档案管理。各保险经办公司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对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投保单、保险单、实地查验影像、公示影像、保费发票或收据、理赔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纸质材料应做到各投保户全部材料与投保明细表顺序一一对应,并确保一村一册,以便于考核查阅。

保险期间及价格监测阶段

合理设立监测点。首先,价格监测点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选取的监测点应能够全面反映该镇(街)范围内的价格水平。其次,价格监测点要有固定性,选择长期从事马铃薯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人员,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应具有连续性。价格监测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第三,种植户占价格监测点总数的20%,收购商及管理者占监测点总数的80%。

建立监测网络。在滕州市全市范围内设立30个监测点,按照地域将全市马铃薯价格监测点划分为主产区监测点和非主产区监测点,并细化为6个监测区域,由滕州市发展改革局统一管理。监测区设监测站长,任职资格有明确要求。

明确各方责任。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加强对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完善监测点建设,与各价格监测点密切协作、良性互动。价格监测点按照滕州市发展改革局规定的内容及时间做好报价工作,要求确保价格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监测区站长加强与监测点的沟通,及时催报、审核辖区内监测点上报的价格信息,发现异常情况主动核实并上报滕州市发展改革局。

完善价格监测点监督制度。第一,指定价格监测调查员。各保险经办公司指派农险经理负责马铃薯田头价格监测调查工作,并书面报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备案。第二,指定价格监测巡查员。各保险经办公司指派一名上级公司农险工作分管领导或滕州市公司经理为价格监测巡查员,负责参与价格监测工作巡查。第三,建立不定期巡视制度。价格监测期间,滕州市发展改革局进行不定期巡视,巡视重点为市场价格、监测点台账记录等,加强对监测点采价员、监测调查员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第四,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价格监测期间,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将召集各监测区站长及价格监测调查员,对前期马铃薯价格进行总结,并对后期马铃薯价格走势进行预测分析,确保价格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保险理赔及考核总结阶段

《工作规范》明确,若监测期结束后出险,滕州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各价格监测点上报的价格情况进行加权计算,出具马铃薯田头收购均价公告书,各保险经办公司依据公告书及时核算理赔金额,制作分户理赔清单、联系投保户本人签字确认,并将理赔清单在村(居)政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期过后及时启动理赔程序,在县乡两级农业保险服务站点设专人负责理赔工作。

对理赔中出现的退票情况,保险经办公司及时核实信息,镇(街)有关人员对于村民反映理赔不及时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滕州市发展改革局,滕州市发展改革局每日调度各保险经办公司的理赔情况,确保赔款及时足额理赔到户。理赔结束后各保险经办公司将赔付凭证及时提交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高度重视考核及经验总结。保险工作结束后,滕州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各镇街依据《滕州市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经办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千分制考核评比量化,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各保险经办公司互评的方式进行,由各保险经办公司分别派出2名熟悉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相关政策的工作人员组成评审组共同开展考核。根据各公司在宣传发动、组织投保、价格监测、理赔时效4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填写《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经办公司考核明细表》,随后各镇街将对各保险经办公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滕州市发展改革局将公司互评和镇街考核分数汇总排名后予以公示,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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