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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紧急出台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2020-02-17 21:35 中国发展网

摘要: 2月15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紧急推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多条政策,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孙弋弋报道  2月15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紧急推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多条政策,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优先支持新冠肺炎防控设施项目建设。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统筹保障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项目用地,加快应急建设项目审核报批。加强确诊病例尤其是重症患者集中救治能力建设, 支持紧急建设或省级改造感染病例集中收治医院(病区),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支持地方加快病毒核酸检验实验室改造升级,配置检测工作必需设备,优先申请安排中央投资补助3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挂账使用,地方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疫情解除后由设区市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统一核销。新建非营利性重大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由省统筹解决;其他项目所需占补平衡指标由市、县统筹优先安排,不足部分可申请省统筹指标。防控医疗设备购置类项目开通采购平台绿色通道,简化环节,缩短时间,确需实行紧急采购的,由各采购单位实行自行采购,事后补办相关手续。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可以不招标。

二是建立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建立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明确专项政策支持,加快授信审批进度。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成立融资总量不低于500亿元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重点保障2020年6月底前开工和续建的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疫情防控国家重点企业名单的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原则要在10亿元以上(疫情防控国家重点企业名单的项目除外)。对应急专项融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建立10个应急专项项目工作推进小组,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快授信审批进度。

三是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各地要科学运用县(市、区)疫情动态评估五色分类法因地制宜、合理计划,派驻专人“一项一策”精准帮扶,督导属地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加快有序复工。对有度汛要求的重点项目,要提出合理度汛方案。在疫情受控基础上,组织总投资8500亿元左右的重大项目参加全省集中开工活动。开通工程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全力支持为重点工程提供建筑石料保障的企业复工复产,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服务,保障市场供应。矿山企业可直接网上申请办理矿业权延续手续。支持沿海各地积极申报区域性存量围填海处理方案。

四是协调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协同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强化重大外资项目计划引导,国家、省级重大外资专班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支持省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计划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建立国家重大外资项目专班为引领的省市县三级外资重大项目专班机制。制订印发《2020年省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计划》,协调推进75个1亿美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总投资365亿美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亿美元左右。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开工实施,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示范效应。制订印发《2020年省重大外资前期项目名单》,积极推动若干个5亿美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签约落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外商投资营商环境。

五是加快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交通投资,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民间项目投资。大力实施“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以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推动一批具有乘数效应的投资项目落地。2020年滚动安排实施490个省市县长项目,确保落地率达到50%以上。允许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建设的项目列入省市县长项目工程。

六是统筹重大项目土地保障。预支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允许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对纳入2019年省重大产业项目库且用地报批条件成熟的,可提前申请预支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提高省统筹占补平衡指标支持比例。加强重大项目用矿、用海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等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延缓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

七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库制度,鼓励依法合规分别采用专项债券、“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政府公益性项目。允许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严格将专项债券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八是统筹能源要素保障。适当放宽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按年能源消费总量的2.3%增幅释放给各设区市,同时继续实施腾出用能空间专项行动,计划腾出用能指标700万吨标准煤以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高耗煤项目除外)合理用能需求。各设区市新增用能指标应当优先保障大湾区新区、万亩千亿、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平台当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低于0.6吨标准煤/万元的高质量重大产业项目。以削减“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末档企业、高耗能企业用能用煤量为重点,由各设区市协调煤炭资源配置,全力保障对防疫工作有重大影响的领域重点保供用户用煤。

九是建立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开展“不见面”远程审批服务,审批人员不得要求企业到办事中心提交材料或办理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稳妥推行承诺制审批,省内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平台中需要在2020年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实行承诺制。实施容缺受理、优先审批。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设项目用地、用矿、用海、用岛、用能,开通绿色通道;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容缺受理、先办后补;需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进行办理并以电子盖章批准件为批复依据,疫情解除后再补交纸质原件,暂缓提交审批归档纸质材料。涉及土地征收的,要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简化矿业权抵押备案事项,抵押双方自愿签署矿业权抵押合同的,可不再向矿业权登记机关申请抵押备案。

十是完善重大项目“三服务”制度。深入开展重大项目“三服务”活动,建立重大项目驻企指导员制度。鼓励各地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担当意识强、熟悉经济工作和项目建设的干部进驻企业,做到服务主动靠前、问题不出现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全力推动项目道路通、物流通、资金通、人员通、政策通。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作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建立省市县长项目“双进”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有效投资督查考核。完善省领导联系省重点项目制度,坚持项目集中开工“周通报、旬协调、月检查”推进机制,通过“担当榜”“亮红灯”等,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王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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