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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020-05-14 22:14 中国发展网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大清查

摘要:本次大清查,取得的成果弥足珍贵。对于完善我国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制度、品种、布局,强化政府行政监管等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5月14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介绍了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大清查结果。

钟海涛表示,本次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是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之后,时隔10年开展的一次全国性大清查,也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开展的一次全面彻查,对于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化解粮食库存安全风险、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特别及时,十分必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和大清查工作。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集团公司以及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从2018年9月份开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选择10个省、20个市开展大清查工作试点,积累经验后,以2019年3月31日为清查时点,历时近1年,圆满完成大清查各项任务。

一、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大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这次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努力工作,真正做到突出重点解难题、创新方法提效率、全面统筹保实效。

一是,各方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大清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统筹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全国31个省(区、市)、345个地级市、2181个县(市)均建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的大清查协调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大清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坚持科学精准,提高大清查准确性。本次大清查点多、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清查效率和质量,在先行试点、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制定了全国大清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法和重点工作指引;同时,加强检查人员培训,统一检查规范和要求,提高检查人员能力水平和清查规范性、一致性。本次大清查,共抽调1.3万余名检查人员,组成1300多个普查组,对纳入大清查范围的2.1万家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20万个粮食货位逐仓逐货位进行全面普查,做到应查尽查、查必彻底、查必精准。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大清查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清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明确每个环节责任主体,各地区各部门挂图作战,打表推进,统筹安排,整合各方资源力量,确保各阶段工作环环相扣、协调一致,取得实际效果。坚持“失职渎职必追责、履职尽责可免责”原则,做到直面问题、敢于担当,认真查找、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清查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是,创新完善方法,提高大清查效能。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运用大清查软件系统,大幅提高清查质量效率。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作用,拓宽举报线索渠道,认真排查举报线索,倒逼各地严肃认真做好大清查工作。

二、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通过企业自查、省市普查、国家抽查、结果汇总等阶段,全面清查了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情况,形成数量检查工作底稿数据77万条、质量检验数据163万个,首次建立了分区域、分性质、分品种、分库点、分货位的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数据库。大清查结果表明,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账实基本相符,质量总体良好,储存较为安全,结构布局逐步改善。应该说,在今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战大考中,这个清查结果是一颗重要的“定心丸”,正所谓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充实的粮食库存,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是,账实基本相符。在本次大清查中,通过现场清查数量、核对账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很高兴地发现并且可以负责任地宣布,现有政策性库存数量真实可靠,与国家有关部门日常掌握的计划数量是一致的。

二是,质量总体良好。本次大清查对全部政策性库存粮食进行逐仓逐货位托样检验。结果表明,政策性库存粮食的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和主要食品安全三类指标,合格率均处在较高水平。

三是,储存较为安全。从本次大清查情况看,粮食收储企业各项制度执行总体到位,仓储管理较为规范,库存粮食储存总体安全,没有发现重大储粮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结构布局逐步改善。目前,我国政策性粮食库存主要有政府储备和其他政策性粮食库存等,政府储备的“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充分体现。从品种上看,稻谷、小麦等口粮品种占比约七成,有利于保障口粮绝对安全;大米、面粉等成品粮库存占比不断提高,应急保供能力得到有效保障;粮食主销区库存占比有所提高,库存布局逐步改善。

三、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全面加强粮食库存安全管理

本次大清查,取得的成果弥足珍贵。对于完善我国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制度、品种、布局,强化政府行政监管等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一,着力推动立法修规,夯实依法管粮基础。用好粮食库存大清查结果,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抓紧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争取立项出台《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加强全国粮食库存承储管理和行政监管提供法制依据,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仓储能力。针对大清查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着重强化制度设计和贯彻落实。完善政府储备安全制度、储备质量管控制度、中央储备轮换管理办法、国家储备执法督查制度,制定储备管理问责制度、加强储备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进一步严格粮食储备企业从业准入,强化对临时存储粮食的监管和约束。结合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合理布局粮食仓储设施,加快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改善储粮条件,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第三,推动完善购销政策,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积极稳妥推进收储制度改革,优化调整政策性粮食库存结构。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改进完善预案操作办法,实行更加灵活的启动和叫停机制,创新粮食销售机制并加快库存消化,着力降低和化解高库存带来的风险隐患。

第四,创新优化监管方式,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央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各级监管责任,加大信息化技术在粮食库存监管中的运用,充分用好中储粮现有业务系统信息,抓好中央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切实发挥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作用,构建政策性粮食日常监管平台。加快粮食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粮食企业经营行为,使监管更加有效高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责任编辑:张洽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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