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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保供在行动 制度优势保民生

2021-11-19 07:2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能源保供

摘要:要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郭丁源

“随着煤炭保供稳价政策措施逐步落实,成效日益显现。”在日前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一组组好消息传来:11月以来煤炭产量仍在稳步增长,电厂存煤持续提升,煤炭期现货价格大幅回落……其背后,是国家近期强力推进的各项煤炭增产增供措施不断落地见效,如全国煤炭产能加快释放、煤炭调度日产量创历史新高、全国火电机组因缺煤停机现象清零等。正是在国家一系列保民生“组合拳”的推动下,煤炭供需形势持续好转,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取得阶段性成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稳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指出,要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工作。

保供是大局,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就是为全国大局作贡献。能源供需紧缺局面能够得到快速缓解得益于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燃煤之急”在短期内得到缓解的背后是中国大国实力的展现,也是全国一盘棋最好的诠释。当然,也要充分认识到近些年来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要进一步优化。

企业积极作为显担当

煤炭是我国的能源主体,也承担着电力系统压舱石的作用。9月份以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各煤企采取一系列增产举措,以解决短期供需错配,确保今冬明春煤炭实现“保供稳价”。

煤炭价格逐渐回归理性。继内蒙古伊泰集团、蒙泰集团、汇能集团和兴隆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主动下调坑口煤售价后,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等国有企业也相继主动下调煤价。

11月15日,中国大唐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周工作例会要求系统各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能源央企使命担当,确保所有机组应开尽开、满发多发。科学谋划2022年燃料采购、市场营销和生产技改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供能力。

据悉,截至11月14日,中国大唐55家热源厂、14家热力公司已开栓供热;累计完成发电量5125.2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79%,其中煤电发电量完成3611.4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8%。11月14日,供热量为127.03万吉焦,同比增加30.4%;本供热季累计供热量2244.89万吉焦,同比增加18.54%。

核电方面,日前,中国核电全寿期累计发电量超过1.2万亿千瓦时,减排效益相当于种植超过252.75万公顷绿色森林,等效减排二氧化碳8.99亿吨,有力保证今冬明春电力供应。

据统计,2021年前三季度,中国核电累计商运发电量136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92%,核电机组发电量累计为1291.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06%。举例来看,海南核电2台机组发电量累计超过483亿千瓦时,年发电量占海南省年用电量近1/3,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绿色能源保障。在福建,福清核电5台机组发电量累计超过1800亿千瓦时,其中,1号机组连续安全稳定发电超过2500天,且“华龙一号”全球首堆于2021年1月份投入商运并保持安全可靠运行,有效缓解了福建省的用电需求。另外,三门核电2台机组发电量累计超过503亿千瓦时,预计全年提供清洁电力近200亿千瓦时。

上下游齐发力稳供需

目前,随着煤炭增产增供措施不断落地见效,煤矿优质产能进一步释放,全国煤炭产量迅速恢复并快速提升。11月7~9日调度日平均产量达到1175万吨,已超过寒潮前几日平均生产水平,其中11月9日产量达1182.5万吨,为近年来第三高位。11月10日,煤炭调度日产量达1205万吨,创历史新高,较上一个峰值增加12万吨。其中,山西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多省区煤炭产量均创近年来新高,为全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奠定了更为牢固的基础。

近期,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实地调查检查等方式,对本辖区内存煤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加强监管和清理整顿,坚决清理取缔未经批准以及未办理用地、环保、安全等手续的存煤场所,严厉打击利用违规存煤场所囤积居奇、哄抬煤价等非法牟利行为,维护煤炭经营市场秩序。

与能源增产相对应的是对运输组织的统筹协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下,铁路、航港企业也加大力度保障重点地区、线路煤炭的运输,优先保证发电供暖用煤运输需求。据调度数据,11月前4天,国铁集团煤炭日均装车约8.8万车,同比增长21%;电煤装车约6.3万车,同比增长39%,屡创历史新高。大秦铁路10月底集中检修提前结束后,每日发运量保持在130万吨以上,助推秦皇岛煤炭港存快速突破500万吨。

在运输有力支持下,电厂存煤也得以快速补充。据统计,11月9日,全国统调电厂供煤大于耗煤再次超过150万吨,存煤突破1.2亿吨,较10月底增加超过1200万吨,可用天数提升至21天。10日,全国电厂供煤再次超过800万吨,达到814.3万吨;供煤大于耗煤超过200万吨,达204.3万吨,电厂存煤达1.23亿吨,可用天数超过21天。11日,北方主要港口存煤2400万吨,较月初增加超过400万吨。

多措并举,保供电也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电网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电网经营区域电力供需形势恢复常态,电煤供应明显增加。公司经营区电煤库存回升至9932万吨,电煤可用天数回升至20天。截至11月6日,除个别省份、局部时段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外,全网有序用电规模接近清零。

制度优势保民生

“市场煤、计划电”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困扰着煤电行业,特别是当煤价上涨明显时,矛盾就更加突出。近一段时间,国内煤炭、电力供需持续偏紧,部分地区出现“限电限产”现象。客观地讲,出现当前这种形势,是多方面因素不断叠加和传导造成的,既有国际大宗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打乱能源供需节奏的影响,也有国内经济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稳定恢复,工业用电持续增长、全国能源供需偏紧的原因。

为缓解煤电供需紧张局势,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电价改革迈出一大步。在发电侧,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在交易价格方面,更是迈出一大步,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次电和煤的矛盾较好地缓解,说明了体制机制的重要性。短期看,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长远看,将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电价改革是缓解当前煤炭、电力供需紧张的重要一步。而在推动电价改革的同时,煤炭保供、平稳煤价等“组合拳”,则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供了坚实保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在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发用电情况: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671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比2019年同期增长11.5%,两年平均增长5.6%;10月份,全国发电量63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从用电看,1~10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2%。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1%。

专家认为,“燃煤之急”虽得以缓解,但其中暴露的能源结构过于依赖煤炭、发电以火电为主、新能源发电量占比仍较低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深刻认识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担起能源保供的政治责任,必须要有全局视野。事实上,能源保供与遏制“两高”项目、强化能耗“双控”并不矛盾,目的正是保证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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