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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跨入中等收入行列

2022-02-19 20:25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低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 共同富裕

摘要:“我们还提出了量化目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介绍说,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本报记者 | 刘政  安宁

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以京浙两地视频连线的方式,介绍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

将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路径,持续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介绍下一步工作内容时表示,将按照党中央统一决策部署,推动制定出台《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将牵头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方案,聚焦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在城乡居民普遍增收的基础上,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跨入中等收入行列;将研究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监测评估体系。

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刚介绍,2022年,浙江省将以三项重点任务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是全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二是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山区26县“一县一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等领域率先探索突破,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跃升转变。三是聚焦破解共同富裕普遍性难题新题,研究谋划共富型大社保体系、财税政策体系、强村富民集成改革、进城农民工共同富裕、“浙里长寿”体系等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方案。

2025年80%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达10万元~50万元

以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为目标,示范区加速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021年7月,浙江省开始研究起草《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我们还提出了量化目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介绍说,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谢晓波谈道,《行动方案》的核心内容,可以用“8+9”来概括。“8”,即推动“扩中”“提低”的八大实施路径——促就业、激活力、拓渠道、优分配、强能力、重帮扶、减负担、扬新风。“9”,即当前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九类群体——技术工人、科研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

谢晓波表示,浙江将推动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对重点群体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效果评估,并不断调整完善重点群体类别,推动更多人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同时,将聚焦“扩中”“提低”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政策和重点群体激励方案,构建“共性+个性”的政策工具箱,让共同富裕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图景。

努力打响“创业就业在浙江”品牌“

我们欢迎全国的高校毕业生到浙江来就业创业。”浙江省人社厅副厅长陈中介绍,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元~50万元,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政府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政府代偿80%。大学生从事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创业,政府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大学生到这些领域工作,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连续补贴3年。

“浙江是用工大省,省外务工人员在浙江有2300万人,省外务工人员与本地户籍的劳动者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陈中说。

据陈中介绍,浙江的平台经济比较发达,各种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2021年,浙江专门出台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主要是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当前,浙江省正在谋划构建共富型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努力打响‘创业就业在浙江’品牌,帮助重点群体提升就业质量,加快推动实现共同富裕。”陈中表示。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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