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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

2022-11-11 15:48 中国发展网
行政壁垒 营商环境

摘要: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方案》共7方面24条,在“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方案》从改革、开放、公平竞争三个维度列出了3项任务。

一是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包括: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等。

二是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包括: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畅通行业准营、退出等全流程通道;加快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优化前置审批和企业登记办理流程;制定出台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等。

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方案》提出,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公示、抽查制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等。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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