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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政策引导加快服务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2023-10-08 17:54 中国发展网
服务业

摘要:主体发展壮大方面,从存量提升角度提出2条措施,对限上商贸企业和8家重点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营收规模前10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记者从大连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重要精神,全面推动大连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大连市加快服务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据了解,《若干政策》在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经验基础上,结合大连市实际,由大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共同研究起草。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服务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同时壮大服务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服务业融合发展,拉动大连市经济平稳健康增长。

《若干政策》的制定出台,是大连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主要抓手,对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加快推进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2023年7月初,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加快服务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起草工作。7月5日至6日,赴青岛、烟台等城市实地调研,与当地发改部门深入交流当地加快服务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工作及政策制定情况。8月12日,大连市副市长刘恩举组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参加的若干政策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全面征求公众意见,大连市发展改革委于8月14日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献出金点子 共绘大连服务业发展新图景》政策建议征集活动,将授予最优方案提报人“大连市服务业发展民间咨询人”称号,收集到建议近百条。分别向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各区市县及先导区管委会等35家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多次组织人员对《若干政策》进行了细致的修改完善。

《若干政策》包涵重点支持服务业经营主体培育、服务业经营主体壮大、服务业融合发展三个方面,共8项支持内容。

主体培育方面,从培育新增量角度提出2条措施,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新设商贸类和服务业类企业当年达规给予最高奖励分别不超过20万、10万元,分两年支付;对存量商贸类和服务业类企业首次达规的,一次性给予奖励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

主体发展壮大方面,从存量提升角度提出2条措施,对限上商贸企业和8家重点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营收规模前10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服务业融合发展方面,从两业融合、业态创新、产业链延伸、统一结算等角度提出4条措施。对新获批上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消费品制造企业在连成立独立法人贸易公司、供应链型企业在连成立统一收银结算的贸易公司新设立店铺、采取统一收银结算模式的购物中心和市场等,分别给予2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奖励。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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