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湖南印发长株潭生态绿心“一办法两清单”
摘要:《办法》共5章,设十五条,具体明确了适用范围、行政许可前置属性、空间分区管制内容和审查主体等,包括了项目用地在相关空间管制区中所占面积、区位布局、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邢成敏报道 近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长株潭生态绿心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长株潭生态绿心核心保护区建设项目正面清单》、《长株潭生态绿心融合发展区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指导和规范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工作,推动绿心地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办法》共5章,设十五条,具体明确了适用范围、行政许可前置属性、空间分区管制内容和审查主体等,包括了项目用地在相关空间管制区中所占面积、区位布局、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同时,按照核心保护区、融合发展区两个空间管制区,分别明确项目的准入办理程序。《办法》还呈现两大特色亮点,一是优化准入办理程序,实现全程进窗办理和网上办理。二是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将融合发展区项目准入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其中,核心保护区正面清单以列举形式规定了核心保护区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一是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项目,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等五类建设项目;二是林相提质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六类建设项目;三是符合核心保护区生态功能定位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态农林、适当的旅游休闲等四类建设项目;四是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和空心房整治项目。
融合发展区负面清单则充分衔接国家发布的高污染与高耗能产业、技术、产品目录,以及污染排放、能耗、清洁生产等标准文件,对“高污染高能耗”“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业和其他建设项目”细化分类;同时,禁止不符合绿心详细规划要求及风貌管控导则的建设项目。
据悉,长株潭生态绿心是长株潭三市的交汇中心、生态枢纽、融城核心,总面积529.79平方公里,是国内探索最早、世界面积最大的城市群绿心。《办法》的制定为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的建设项目提供了明确的准入标准和规范的审批程序,同时兼顾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保障绿心发挥生态源地和生态屏障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引导建设项目准入,为绿心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