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公共数据资源两个《办法》新闻通气会
摘要:数据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近年来,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中国发展网讯(记者 王进报道)2025年10月31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举行《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新闻媒体通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数据政策与规划处处长李明、数据资源处处长路嘉琪,省大数据中心总工程师黄国明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新闻媒体通气会由省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诚主持。

记者从通气会现场了解到,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授权运营办法》已于2025年10月经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开,两个《办法》将于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登记办法》共7章35条,办法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作出了全流程规定,为摸清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家底、促进公共数据要素高效开发利用、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授权运营办法》以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为目标,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作出全面规范。
通气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数据政策与规划处处长李明围绕两个《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等作介绍。他说,为深化落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为切口,推动优化传统生产力结构、引领技术革命性突破、促进产业深度转型,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在充分衔接国家层面政策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借鉴上海、浙江、湖北等省市政策举措,以更高效、更规范、更落地、更安全为目标,反复论证指定修改形成《登记办法》《授权运营办法》。
《登记办法》办法主要解决了三大问题,一是打通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瓶颈。聚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可用性、流通性,保护数据主体权益。二是确保公共数据资源登记规范可控。强化全省公共数据登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标准统一,明确省大数据中心为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登记平台,构建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三是打造良好供数用数氛围。明确登记主体权益,提升主体登记意愿,推进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一本账”,为数据需求方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公共数据资源获取渠道,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规范、合规对外供给。
《授权运营办法》主要解决了四方面问题,一是精准回应公共数据运营现实需求,填补了四川省公共数据运营制度空白,为全省各市(州)制定后续细则提供上位依据。二是明确省公共数据授权层级和模式,规定省、市(州)分层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授权运营工作并确定本级实施机构,授权模式则明确以整体授权为主,未来确有需要可探索开展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三是明确授权运营工作关键环节,坚持“安全可控、价值释放”理念,确保公共数据开发可管可控,多维度筑牢数据安全防线,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四是切实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提出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收费机制,将根据全省授权运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推进实施,积极指导市(州)开展公共数据登记和授权运营工作。省数据局数据资源处指导编制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做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和授权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省大数据中心作为省级登记机构和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机构,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等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操作规则、标准规范。各市(州)按照两个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相关工作。”李明如是说。
省发展改革委数据资源处处长路嘉琪在通气会上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对于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和授权运营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方面,编制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方案,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建设,适时开展登记培训,引导登记主体依法依规登记。二是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方面,编制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明确授权运营的数据范围、运营模式、运营机构遴选标准、数据安全要求和收益分配原则等内容,依法择优选择运营机构,加快推进授权运营平台建设和运营。三是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定价方面,探索制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政策,合理确定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省大数据中心总工程师黄国明围绕两个《办法》的具体实施做介绍时表示,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省大数据中心是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机构和授权运营实施机构,下一步,省大数据中心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数据局工作要求,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全力推动两项办法落地实施,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方面,一是明确登记业务流程,制定登记业务规则,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完备的登记程序。二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有效衔接国家平台,为省市两级提供高效登记服务。三是面向登记机构、数源单位、第三方机构等做好登记相关流程、规则及政策解读。选择部分行业、市(州)、公共服务企业开展登记试点,适时全省推广。
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方面,一是在省数据局的指导下,编制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方案可行性论证,并按程序报审后实施。二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市场化方式选定授权运营机构,指导运营机构有序安全开展运营。三是依托省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授权运营专区,确保数据在可控范围内安全使用,加强数据关联汇聚风险识别和管控,确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可取证。
数据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近年来,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包括数据在内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专题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五五”期间要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一体化数据市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2024年10月,国家印发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对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和开发利用提出明确要求。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要素改革。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平台,打通各领域公共数据信息。两个《办法》的制定和施行,将进一步推动全省数据要素价值得到充分释放,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壮大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