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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5个县试点“光伏+建筑”项目

2024-09-07 17:27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³

摘要:《方案》明确,在2024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完成全面摸底调查,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以上,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

中国经济导报讯  鲁利韦  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首批遴选了广州花都区和从化区,深圳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金湾区和斗门区等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到今年底前,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

《方案》明确,在2024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完成全面摸底调查,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以上,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到2025年底前,各试点区域的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75万千瓦。到2026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200万千瓦。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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