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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五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0-03-26 11:10 中国发展网
黑龙江 疫情防控

摘要:随着疫情响应级别降低,黑龙江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精准救助、方便群众办事,主要采取“五个+”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赵莉莉 记者林强报道 3月25,记者从黑龙江省第37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省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民政部门救助经办机构采取“不见面”的经办方式,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介绍,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各地共审批低保对象5953人、特困对象557人、低收入对象9110人,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9亿元;及时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在原有城市21元、农村15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又提高10元。此外,黑龙江省共为困难群众采购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和米、面、油、蛋等生活物资折合资金1556万元。

魏峰表示,随着疫情响应级别降低,黑龙江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精准救助、方便群众办事,主要采取“五个+”措施:

一是“线上+窗口”。“不见面”办理和“不求人”办理相结合,对人户分离的外地人员、出行困难人员继续实行网上办理、电话预约、代办服务,其他人员原则上实行窗口办理方式。

二是“安全+高效”。对需要到服务窗口办理的,采取提前预约、扫码留痕、测温消毒、排序等候方式进行,同时简化办理流程,确保一次办结,随办随走。

三是“规范+精准”。对疫情期间通过“不见面”审批的救助事项,补全相关材料、及时建档归档,对新审批的救助对象,加大信息比对力度。

四是“报告+入户”。坚持做好排查走访,重点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分散供养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到入户走访,杜绝工作盲点。

五是“临时+长期”。及时掌握疫情影响困难家庭情况,对给予临时救助后仍然无法摆脱生活困境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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