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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保安宁 扫黑除恶护民生

2021-01-21 21:43 中国发展网

摘要:这名“声名远播”的“女黑老大”痛哭流涕、真诚悔过,起到良好的庭审示范效应。该案所有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服从判决,无一人提出上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高擎检察利剑,铲除社会毒瘤,推动“扫黑除恶”决战决胜,共提起公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66人,恶势力犯罪5件43人,守护红安百姓民生安康。

琴心剑胆 所为大局

以琴心为谋,以剑胆为攻,谋定而后动。红安县检察院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宣传发动、提前介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各个环节不错不漏、不枉不纵。三年来,组织工作推进会、部门联席会、案情分析会60余次,开展专题调研、现场督办30余次,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余套。成立9个“黑恶案件专班”,实行领导包案、靠前指挥。在姜华、徐文虎、王愿玲等3起涉黑案件庭审过程中,面对30余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公诉人应对自如、指控有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充分利用合成作战优势。2018年9月,在全市率先实行“捕诉合一”,推行“三优”办案制度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即:“兵力”优先,对于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优先选派业务骨干办理;“流程”优先,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不得拖延、积压;“保障”优先,车辆、经费、装备优先保障,决不因保障不到位影响办案进度和办案质效。三年来,先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线索收集移送机制、扫黑除恶干警保护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办理黑恶案件奖励办法等多项制度。

剑锋所至 所向披靡

剑未出鞘,锋芒毕露。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政策宣传打头阵,渲染氛围造声势。在门户网站上开辟“扫黑除恶专栏”,在城乡重点地段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向干警发放“扫黑除恶”知识清单100份,在干警微信群分享“扫黑除恶”知识信息链接70余条,在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开展专项宣传、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主题宣讲等活动20余次,向社会公众发放《“扫黑除恶”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300余份。

屦及剑及,当仁不让。全面介入黑恶案件侦查活动,引导取证,把案件定性、证据搜集等一系列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促进侦查活动高效进行、案件质量充分保证。疫情期间,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实行“封闭办案”,提前介入陈三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侦办,深入细致研究案情、制定取证方案,为案件后续办理赢得宝贵时间。审查起诉阶段,检察人员采取边审查、边补侦的方式,协同作战、整体联动,仅一个半月时间就审结案件,顺利起诉。

剑之所及,凿凿可据。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将“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落实在理念上、固定在证据上、展现在个案上。陈三星案审查阶段,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起,改变罪名2条,将4起犯罪事实更正为违法事实;在姜华案中,改变公安机关移送认定的2名组织成员为非组织成员、1名非组织成员为一般参加者。

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分化瓦解黑恶犯罪分子,严肃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王愿玲案中,检察人员在办案之初就积极开展思想教育、释法说理,引导嫌疑人认罪认罚,配合司法机关查明犯罪事实。庭审时,这名“声名远播”的“女黑老大”痛哭流涕、真诚悔过,起到良好的庭审示范效应。该案所有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服从判决,无一人提出上诉。

铸剑为犁 深耕唯细

每一次胜利都是一次新的开始,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审查办理的9起黑恶案件中,3件涉及河道采砂领域。为了强化河砂资源管理,维护红安生态环境,2020年7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对红安县河砂治理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梳理了2018年来24起河道采砂刑事案件、196件行政执法案件,走访了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向县河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得到红安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与支持,并批示要求各责任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切实履责、抓好贯彻落实。专项斗争以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公职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金融秩序管理、娱乐经营服务场所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份,向纪委监委移交“保护伞”线索20条。

手提三尺龙泉剑,不斩黑恶誓不休。紧盯三年为期目标,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累累!面对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发扬亮剑精神,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廖亮 毛红平 胡卫红 郑满元)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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