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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5-05-20 14:52 中国发展网 朱波 李揽月

摘要: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中国发展网讯 李揽月 记者朱波报道 5月19日上午,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吹风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涛、市科技局副局长赵莉晓、市政务服务办副主任张峻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刘涛表示,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夯实中国经济长远发展根基。

刘涛指出,近年来,天津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自2023年出台《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以来,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意见》在起草的过程中,全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围绕各自领域提出务实举措,反复讨论修改;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亲自指导,多次提出修改意见;为进一步听取经营主体建议,《意见》通过市委、市政府会议审议后,在3月25日召开的天津市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广泛征求了800余家参会企业、相关部门、行业商协会建议,对大家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又进行了修改完善。《意见》围绕营造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

一是营造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优化投资环境,支持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应用场景供给,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发展中加强对接合作,共创共建共享更多应用场景。

二是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制定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引导创投资本加大科创投资力度,制定促进创投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科创型企业。

三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制定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定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加大对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优化行政执法和监管模式,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建立健全有效遏制涉企乱收费和不当增加企业负担长效机制。

四是营造优质顺畅的要素环境。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加大人才要素引育力度,帮助企业延揽优秀人才。强化金融要素支撑,推动金融与全产业链深度协同,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ABS)等融资工具为经营主体赋能。深化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挥物流要素优势。提升能源要素保障能力。

五是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强化政策供给、兑现和评估,为企业量身定制适配政策、精准推送,扩大涉企政策免申即享范围,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惠企政策的协同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打造“基础事项+专项服务+延伸服务”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用好国家和我市服务企业平台,切实解决各类企业问题诉求。

六是营造诚实守诺的社会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枢纽”功能,深入推广“信易贷”服务,深化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各级党政部门与各类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渠道,创新企业家服务模式。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新典范。

刘涛最后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健全地区、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和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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