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大市场”建设 须厘清这些关系
摘要: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既要打破数据“壁垒”和“孤岛”,也要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安全合规等基础性制度,让数据在规范中流动,在流动中创造价值。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评论员 王晓涛
3年多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积极成效,“四梁八柱”基本建立,市场基础制度逐步健全,市场基础设施持续完善,要素流动更加顺畅。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指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五统一、一开放”。从此前的“五统一、一破除”,到今天的“五统一、一开放”,变化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从“框架搭建”进入“纵深推进”的新阶段。“纵深推进”,需要各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而这几组关系必须进一步厘清。
一是破与立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要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破”即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壁垒;“立”则要构建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破”必然涉及复杂的利益调整,而“立”是巩固“破”的成果的关键,若不及时则会造成制度供给的滞后。因此,两者的协同推进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础。比如,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既要打破数据“壁垒”和“孤岛”,也要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安全合规等基础性制度,让数据在规范中流动,在流动中创造价值。
二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权责划分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如何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方面,市场要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另一方面,政府的作用则体现在“守底线、补短板、强监管”上,要聚焦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公平性审查,同时做好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如综合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确保“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协同发力。
三是自主与开放的关系。自主是开放的基础,不是搞自我封闭,要坚持自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避免被国外技术“卡脖子”,同时要增强以我为主配置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能力,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市场基础制度。开放促进自主能力提升,不能完全依赖外部,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四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统一大市场既要通过规则统一、要素流动提升配置效率,也要通过公平竞争、机会均等保障市场公平,二者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能为追求绝对公平而人为设置过多行政限制,结果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如部分领域对民营企业设置隐性准入壁垒,看似追求国企、民企“主体公平”,实则抑制市场竞争效率。
五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要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信用体系等,从整体上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同时,关注局部地区和行业的特点与需求,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解决局部问题,以局部的优化升级促进整体市场的高效运行。实践中,有的地方或在招商引资中陷入恶性竞争,或通过环保标准、资质认定等隐性壁垒保护本地企业利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不仅能够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强大韧性来对冲国际循环中的不确定性,而且能够通过制度性改革,实现资源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高效配置,为经济增长注入持久动力。只有厘清上述关系,我们才能因应更复杂的利益调整,破除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不断的“纵深推进”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