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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蓝!防城港海域污染防治新规精准破解生态难题

2025-10-31 11:48 中国发展网 黄秀敬 记者龚成钰

摘要:下一步,防城港市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聚焦源头减量、推动设施升级等举措,推动《规定》落地见效。

中国发展网讯 黄秀敬 记者龚成钰报道 10月30日,防城港市召开《防城港市海域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法规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防城港“依海而建、向海而兴”进程中的关键立法,《规定》聚焦海域污染治理痛点,以十七条“小切口”条款破解大问题,为防城港市海洋生态保护与涉海产业协同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当前,防城港市临海工业、渔港经济、滨海旅游快速发展,海域开发强度持续加大,海洋生态面临多重挑战:养殖废弃物漂浮海面、小微用海活动垃圾收集设施滞后、临海乡村污水管网覆盖不足、部分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能力薄弱。同时,国家及自治区层面海洋环保法规侧重普适性,难以完全适配防城港市海域特殊治理需求,亟需更细化、可操作的地方性规定破解难题。

《规定》制定历经一年多时间打磨,自2024年4月启动调研起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通过网络公开、立法协商、面对面征集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460余条,采纳160余条,最终形成不分章节的“小快灵”立法成果,确保条款贴合实际治理需求。

在核心治理举措上,《规定》重点聚焦四方面:一是完善基础设施,要求市、县两级统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动管网向临海乡村延伸,严禁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入海,同时压实港口码头内部排污监管责任;二是推进养殖污染减量,规范养殖户生产台账、投入品使用、废弃物收集等行为,推广绿色养殖技术与传统设施升级,从源头减少污染;三是构建海洋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建立海上环卫制度,明确属地政府、用海单位清理责任,在养殖区、渔港等区域设置垃圾集中堆放点与污染物接收设施,防治海产品垃圾乱堆乱弃;四是细化法律责任,补充岸滩垃圾清理、海产品垃圾处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确保执法有依据、责任可追溯。 

发布会最后,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海洋局等部门负责人还就记者提出的“法规现实紧迫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平衡”“规定创新性措施”等问题逐一解答,现场回应社会关切。

下一步,防城港市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聚焦源头减量、推动设施升级等举措,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同时,呼吁涉海企业、养殖户及广大市民依法用海,主动履行环保义务,共同守护碧海蓝天,为“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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