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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6项改革文件正在征求意见

2021-06-17 11:21 中国发展网
改革 发改委

摘要:孟玮表示,目前6项改革文件正在征求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涉及铁路、电力、行业协会商会、世界一流企业、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改革文件。

中国发展网讯 6月17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向大家介绍了关于重点改革进展情况。

孟玮表示,目前6项改革文件正在征求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涉及铁路、电力、行业协会商会、世界一流企业、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改革文件。

另外,深入实施一批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实施深圳、上海浦东综合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先后推出4批208户混改试点。积极推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组织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

同时,持续推进一批重点领域改革。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盐业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深化铁路行业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脱钩改革和转型养老,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孟玮表示,为促进国内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改委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近日制定出台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今天这个《办法》在我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布,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遵循规范行为、优化服务的原则,围绕价格指数编制、发布和信息披露、运行维护、评估、转让和终止等各种行为,提出了系统规范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应独立于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直接利益相关方,要充分披露价格指数行为主体的基本情况、指数编制方案、指数最新值的简要计算基础和过程、自我评估结果,编制方案应包括价格信息采集点的选择标准、使用主观判断的条件及优先级等。同时,强调价格主管部门可对价格指数行为开展合规性审查,对不合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推动我国价格指数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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