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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召开2021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

2021-06-30 09:03 中国发展网
企业债券本息兑付 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 公司信用类债券

摘要:企业债券在公司信用类债券中保持违约规模最小、违约率最低、处置率最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发改财金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召开2021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实施一年来,运用改革的办法释放政策红利,服务于疫情防控期间及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债券在公司信用类债券中保持违约规模最小、违约率最低、处置率最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发改财金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会议要求持续做好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的“五早”风险防控机制贯彻落实,充分压实各方责任,统筹做好防风险和促发展工作。

注册制改革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重大举措

据悉,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是党中央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重大举措,对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大意义。企业债券作为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证券法颁布实施,注册制改革条件逐步成熟。

2020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的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并指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

企业债券发行人直接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工作及两家指定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并在法定时限内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那么,企业债券发行人又应满足哪些条件?《通知》称,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责任

《通知》提出,要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监管理念,明确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渠道披露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中介机构应对债券发行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协助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对所出具的专业报告和专业意见负责。受理审核机构可对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进行督促检查。

同时,按照注册制改革的需要,取消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对募投项目出具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制度和产业政策的专项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通过项目筛查、风险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做好区域内企业债券监管工作,防范化解企业债券领域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通知》的有关要求,协同有序推进注册制实施的各项工作。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支持证监会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依法严惩企业债券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到,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是重大改革,企业债券市场参与各方应充分认识本次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对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施行前已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原核准制有关要求继续推进。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制定注册文件格式、申报文件目录等配套文件,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企业债券发行注册管理体系。现阶段的申报文件内容和格式仍参照现行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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