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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赴河北、山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核查工作

2021-09-24 16:43 中国发展网
大棚房 “大棚房”问题 耕地保护

摘要:核查组听取了地方“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阅了“回头看”相关档案材料,包括组织机构建设、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党委政府会议纪要、部署落实文件、统计报表和问题台账等材料,随机抽取并实地查看了“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现场。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  按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和5月25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牵头会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组成的第九核查组,于9月12日至16日赴河北省、山西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核查工作。

期间,核查组听取了地方“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阅了“回头看”相关档案材料,包括组织机构建设、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党委政府会议纪要、部署落实文件、统计报表和问题台账等材料,随机抽取并实地查看了“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现场。核查结束后,提交了核查情况报告,并就建立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研究制定耕地复垦复耕标准等提出工作建议。

据悉,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

清理整治范围

为了打击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农村土地利用管理秩序,规范设施农业发展。从2018年9月开始,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就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明确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两部委部署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今年5月25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部署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大棚房”问题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针对个别地方“大棚房”问题有所反弹,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重点聚焦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和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这三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档立册,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要按照中央统筹、省级抓总、县级落实的要求,省级政府对本地区“回头看”工作负总责,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兼顾各主体权益,不能盲目赶进度、求速度,既要态度坚决,又要实事求是,宁可稳一点,也要准一点,不能简单粗暴,不搞“一刀切”。建立群众举报、社会监督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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