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3.5万余个医用耗材七城市同价 让患者真正得到实惠
摘要: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丹东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将联合开展医用耗材同城同价工作,共涉及27类别,3.5万余个产品。旨在为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节约医保基金。
中国发展网讯 6月4日,辽宁省七城市医用耗材同城同价工作正式启动。也就是说,从今天起,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丹东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将联合开展医用耗材同城同价工作,共涉及27类别,3.5万余个产品。旨在为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节约医保基金。
据了解,这次沈阳市会同鞍山、抚顺、丹东、阜新、铁岭、朝阳等市,共同开展医用耗材同城同价工作,是发挥沈阳中心城市的牵头作用、各市协同推进工作落实的非常好的案例,七个城市将实现医用耗材采购目录统一、采购价格统一,充分发挥集约化组织的优势、和医保战略性购买的优势,为下步推进全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以市为单位的医用耗材联合议价或依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阳光采购价制定统一价格,实现医用耗材同城同价,确保每个市级统筹区内患者同等价格使用医用耗材,享受同等医保报销标准。
本次公示产品,相关生产企业须在七城市医用耗材同城同价信息确认平台上完成产品确认后,方可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由七城市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继续采购使用。以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自愿承诺同规格型号产品在辽宁省内最低销售价作为七城市挂网采购价;同一目录代码下同一企业的所有产品须同时确认,否则,此目录代码下该企业的所有产品均视为放弃。
如企业未如实提供产品辽宁省最低采购价,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产品在七城市的挂网采购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产品挂网后,如在辽宁省内产生低于在七城市采购价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在30日内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报备并变更该产品在七城市的挂网采购价,否则将取消挂网采购资格。(崔国玺)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