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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年”2021 内蒙古司法厅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2021-03-10 16:11 中国发展网
内蒙古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内蒙古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郝泽军主持召开司法厅2021年第一次厅务会,研究讨论了《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送审稿)》《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化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等15个制度性文件。会上,有关部门分别对提交讨论的制度性文件做了说明,与会人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郝泽军指出,加强制度建设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内在要求,是不打折扣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体现。内蒙古司法厅把2021年确定为规范化建设年,要聚焦聚力常态化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执行力和权威性。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宣传,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司法行政干警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加快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实用、管用的制度,加强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调研,针对律师、司法鉴定等工作制定指导性意见,助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冯博)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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