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印发奖励办法 引导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摘要:截至2020年末,赤峰市金融业累计实现增加值91.03亿元,同比增长1.4%,占GDP的比重达5.16%,成为全市支柱性产业之一。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由2015年的1163.14亿元增至2020年的2155.05亿元,年均增速高达13.13%,为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中国发展网讯 近年来,金融业对内蒙古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截至2020年末,赤峰市金融业累计实现增加值91.03亿元,同比增长1.4%,占GDP的比重达5.16%,成为全市支柱性产业之一。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由2015年的1163.14亿元增至2020年的2155.05亿元,年均增速高达13.13%,为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内蒙古赤峰市政府印发了《赤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激励奖励办法》。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鼓励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更好地聚焦赤峰市重点工作,提高金融供给能力和水平,强化政策引领。对于科学考核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银行业加大对赤峰市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正向激励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冯博)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