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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以“五化”建设为抓手 持续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2025-08-08 20:11 中国发展网 郭建军

摘要:以“五化”建设为抓手,持续强化全省非税收入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管理,深化收缴电子化改革,规范执收行为,加快资金入库。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郭建军报道  非税收入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不断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既是深化财税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省财政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财库〔2024〕25号)要求,以“五化”建设为抓手,持续强化全省非税收入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管理,深化收缴电子化改革,规范执收行为,加快资金入库。

一、加强收费依据公开建设,确保执收政策透明化

非税收入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政策透明化至关重要。省财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25〕21号),对全省42类国定和10类省定非税收入执收项目的相关政策公开做出明确规定,全省各级财政要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各级执收单位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其执收项目、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征收依据、缴款渠道等,坚决杜绝巧立名目虚增非税收入,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组织征收非税收入。

二、加强基础信息维护建设,实现收缴源头安全化

为了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省财政印发《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管理的通知》(晋财库〔2025〕9号),全面排查非税收入风险隐患,优化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运行基础。各级财政部门、各级执收单位操作人员使用财政统一数字证书登录支付平台,使用支付平台开展委托代收业务的,履行现场收缴授权手续,如因调岗、调出等操作人员发生审核事项变更时,需重新履行变更手续。今年以来,省财政对全省9549个用户证书和2462个授权用户进行逐人逐表逐项复核,共停用各执收单位操作人员数字证书51个,新增数字证书269个;停用委托代收人员86个,新增委托代收人员251个,杜绝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数字证书“人证不符”的情况,防止证书外流造成操作安全风险。对各级财政部门475个非税财政专户商业银行收款行账户信息逐县逐行逐户进行起底过筛排查,删除46个不合规账户,完善28个账户信息,确保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账户信息与财政账户管理系统、商业银行开户信息、银联商户收款行信息四者保持一致,防止造成资金安全风险。

        三、加强非税电子票据建设,推动系统协同高效化

为了提高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使用效率,省财政打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收缴信息线上实时交互。各级执收单位通过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写入开票信息,缴款成功后,非税系统自动向票据系统推送开票信息,实时生成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供缴款人或执收单位自行查询、打印,各级执收单位不需要再次在票据系统开具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实现“缴费、开票”一站式服务,有力推进“一次办好”“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具非税收入电子票据173万张,红冲283张,更正526张。

四、加强电子收缴制度建设,提升群众缴款便利化

为了扩大省市县各级电子执收范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5〕41号),对未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执收单位和所有执收项目均纳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范围,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今年以来,我省新增电子收缴执收单位591家,电子收缴资金184万笔以上,金额超120亿元,服务缴费企业逾16万家、服务缴费个人逾168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电子化推广成效明显。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在数字化的轨道上跑出便民利企的“加速度”。

五、加强部门互联互通建设,促进非税管理集成化为了加快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互联互通,在明确系统接口规范等相关标准的基础上,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与执收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同步开具缴款通知书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数据从掌握“实缴”向既掌握“应缴”又掌握“实缴”转变。目前,已对外接通公安、应急、司法、自然资源、农业、住建等多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缴费信息实时传输,既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财政资金,又实现了系统集成、一站办理,打破了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消除了“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推动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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