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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新冠病毒疫苗“混打”有前提

2021-05-27 09:53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新冠疫苗

摘要:“在没有充分论证和研究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不能跨技术路线接种。”王华庆强调,如果此前接种了灭活疫苗,后期是不可以通过接种腺病毒疫苗或是蛋白亚单位疫苗来替代的。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荆文娜

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保护屏障,目前,我国疫苗接种规模正在逐步扩大,尤其是单日接种剂次不断攀升。截至5月23日,我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超5亿剂次。

近日,只需打一针的腺病毒载体重组新冠疫苗已在上海、北京等地开始接种。一针、两针、三针,不同的疫苗对接种次数的要求也有所不同,这让准备接种疫苗的人们有些“傻傻分不清”。对此,在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介绍,从我国研制的新冠病毒疫苗种类来看,目前批准附条件上市的疫苗包括三种灭活疫苗、一种腺病毒疫苗,还有三种紧急使用疫苗,包含一种蛋白亚单位疫苗和两种灭活类疫苗。他表示,这七种疫苗包括三种技术路线,即灭活疫苗技术路线、蛋白亚单位技术路线以及腺病毒这种新的技术路线。

王华庆表示,目前我国民众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之所以有打三针、两针和一针的不同,正是由于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特性不同而导致的。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疫苗的效果及其安全性。

在近期的接种中,有居民反映两次接种来自不同的疫苗生产厂家,对是否会影响疫苗的保护力表示疑惑。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解释,疫苗进行“混打”一般是将属于同条技术路线的疫苗混合使用。基于大量的科学研究试验表明,使用不同厂家的同一技术路线的疫苗,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既不会影响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王华庆表示,正常情况下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种技术路线产品,完成其两剂次或者三剂次程序的接种。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用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替代。换言之,灭活疫苗只能替代灭活疫苗,蛋白亚单位疫苗只能替代蛋白亚单位疫苗。

由此看来,不同技术路线的新冠病毒疫苗就不能“混打”了吗?“在没有充分论证和研究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不能跨技术路线接种。”王华庆强调,如果此前接种了灭活疫苗,后期是不可以通过接种腺病毒疫苗或是蛋白亚单位疫苗来替代的。

不过邵一鸣表示,国际上也有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进行“混打”的情况,目的是为了诱导更强和更持久的免疫反映。但目前这一策略在我国仍在进一步研究中。

面对印度发现的变异株,有群众担心病毒变异后,是否原来接种的疫苗都前功尽弃了?答案是否定的。专家表示,因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会在接种者体内建立新冠病毒的基础免疫力。就算有一天病毒变异出疫苗现有的控制范围,之前接种的疫苗也不会白打。

当然,人们也很关心我国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否可以抵御印度的变异毒株这一问题。邵一鸣表示,我国对此目前正在开展研究和积累数据。就目前初步的研究结果来看,我国现有的疫苗还是可以应对印度变异株的,可以产生相应的保护作用。另外,邵一鸣强调,病毒仍在不断变异过程中,它的变异还会加大。一旦出现现有疫苗应付不了的变异株,我国研制的灭活疫苗是有很快捷的方法来应对的,“因为我们只要在投料端加入新变异株的病毒,整个生产工艺不作改变,便可在产品端生产出针对变异病毒的新疫苗。所有相关部门都在密切跟踪,一旦出现了现有疫苗不能应对的变异毒株,我们就会有新的疫苗投入使用。”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世界卫生组织专门设立了一个网站,监测全球的病毒变异情况,各个国家均将新发现的变异毒株上传至该监测网站。从监测网站可以看到,印度变异毒株有3000多株,不过病毒变异并非数量越多越可怕。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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