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力争营商环境总体水平跻身“粤东西北”前三
摘要:主动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最新改革做法,充分发挥敢为人先、敢于斗争的海陆丰革命精神,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将营商环境打造成为一块能够推动汕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汕尾市数字汕尾建设指挥部正式印发《汕尾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全市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加压力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拓展为19个重点领域153项改革措施,力争营商环境总体水平跻身“粤东西北”前三。这是汕尾市在着力打造营商环境4.0版、巩固改革成果以来又一次深化提升、提质扩面,标志着汕尾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上又迈出重要一步。
据了解,《方案》提出,要锚定“全省优秀、全国前列”工作目标,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全方位降成本,全周期优服务”为重要抓手,认真践行“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服务理念,深入实施“清风伴企行”“春雨润企行”“阳光暖企行”“店小二服务”四项行动,依托政府数字化转型,一体化推进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施、成势见效,推动形成市场环境最放心、政务环境最暖心、法治环境最安心、社会环境最舒心的示范高地,努力把汕尾打造成为营商环境最优新兴城市。
《方案》明确,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各项任务,各地各相关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加强本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大事项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及指标改革措施,强化跟踪反馈,狠抓工作落实。主动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最新改革做法,充分发挥敢为人先、敢于斗争的海陆丰革命精神,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将营商环境打造成为一块能够推动汕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