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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读了100分钟!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受审:市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充当“保护伞”(3)

2020-06-09 22:43 观察者网
黑老大 黑社会 内蒙古 易连峰

摘要:他是易连峰,被外界“奉”为黑社会“教父”级人物。昨日(6月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易连峰等54名被告人、内蒙古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被告单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乌海公开开庭审理。曾经辉煌发达、不可一世的易连峰也许从未想到,他会在千里之外的乌海接受国家和人民的审判。

扰乱公序黑黑勾结为害一方

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通辽地区,在“黄”“赌”等非法行业形成重大影响,在大青沟景区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并造成严重影响;在得到“保护伞”庇护的同时,干扰司法办案、插手干部任命;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同时,又与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勾结,互相利用、为非作恶、为害一方。该组织实现了经济上立足、政治上庇护、法律上逃避,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危害性特征具体表现为:大搞“黄、赌”,扰乱公序;恣意妄为,欺压百姓;巧取殊荣,粉饰黑恶;腐化官员,渗透政权;“黑”“黑”勾结,为害一方。

从2002年至案发,该组织在新世纪大酒店洗浴中心、KTV、时代酒吧多处组织卖淫达17年,当地百姓大都知晓这个受到特殊保护的卖淫窝点,甚至有卖淫人员为了逃避打击而选择在新世纪大酒店内从事性交易。2003年至2010年,该组织在新世纪大酒店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赌客络绎不绝,其中不乏大量当地官员。2005年,该组织在大青沟景区内开设赌场,赌场内多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极大地威胁着当地百姓的生活,严重扰乱了旅游景区生产经营秩序。在新世纪大酒店内,该组织设有专门的麻将房,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都曾在此开设赌场,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实现“互惠互利”。

该组织频繁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侵犯当地百姓合法权益,但多数被害人迫于该组织势力而不敢报案、不愿报案,或者即便报案也被非法压制,致使大多案件直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才浮出水面。

为了攫取更多经济利益,该组织掩盖种种违法犯罪行为而竭力贴靠各级官员,努力融入“政治圈”,长期与各级官员保持非正常私交,积极为组织成员争取诸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卫士称号”等政治光环。

为了持续猖狂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该组织系统性地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庇护。多年来,易连峰逢年过节必向辛金山、肖剑平等主要领导干部送去大量现金、礼品,曾给辛金山兴建农庄、给其女儿免费办婚礼,常年在新世纪大酒店洗浴中心为辛金山、肖剑平、许亚林等人提供免费洗浴服务,甚至指派其手下到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大肆赠送购物卡、代金券。这些被收买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流合污,为虎作伥,对易连峰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路开绿灯,对该组织有求必应,甚至有干部想要升迁都需通过易连峰斡旋。易连峰等人的行为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对行贿、受贿习以为常,心中毫无党纪国法,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壮大,在通辽地区扬名立万。凭借易连峰多年“经营”,该组织与当地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建立起可以相互利用的人脉关系。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虽然实力强大,但各组织遇到问题或组织间发生纠纷时,便会请易连峰出面摆平。他为各组织协调关系的同时,即可抬高自身地位又可从中渔利。久而久之,通辽地区各黑社会性质组织都十分看中他的特殊地位,争相讨好他。

在通辽地区,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其特殊的社会地位不断发展,同时,也纵容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呈现出事实上的“黑上之黑”特征,复杂的利益关系造成该地区各黑社会性质组织相互交错、相互利用、相互包庇、难以瓦解。

猖獗作案为非作歹令人发指

2002年至2019年,易连峰、李晓斌夫妇投资经营新世纪大酒店期间,以新世纪大酒店康乐部下设的时代酒吧、KTV夜总会、洗浴中心为依托,以酒店客房和洗浴中心包房为卖淫场所,指使他人对卖淫人员和卖淫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通过设定卖淫价格,约定收入提成,统一收费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提供免费住宿等措施,累计招募、雇佣、管理50余名卖淫人员长时间从事卖淫活动。

2014年以来,在新世纪大酒店洗浴中心,易连峰通过控制按摩女技师上下钟时间,容留按摩女技师在洗浴包房和酒店客房从事卖淫活动,从而增加酒店洗浴中心和客房部的收入。

以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持续、猖狂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庇护。多年来,易连峰先后多次向多名国家机关厅、处级官员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81.9658万元。

2003年以来,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在新世纪大酒店、大青沟等地,伙同李绍文等人,利用赌博机、“猜信封”“揭三张”“帕斯”等方式开设赌场,指派他人参与赌场管理,指派李晓斌等负责管理赌场部分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共计7200余万元。

1990年以来,易连峰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先后非法持有枪支四支和猎枪子弹106发、步枪子弹510发,非法持有的枪支分别为虎牌双筒猎枪1支,小口径长枪1支,小口径可折叠、可拆卸长枪1支,催泪手枪1支。自2017年,易连峰先后指使他人将上述枪支、子弹毁匿。

在6月4日的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并就庭审方式、管辖、回避、开庭方式、非法证据排除等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逐一进行确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重点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事实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环节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庭审预计持续多日。 

54名被告人,66名辩护人,案卷材料和证据492册、光盘1322张,230余名法院、公安民警参与押解、值庭及法庭警戒……这组沉甸甸的数据显示,这是一次超越历史的庭审。

责任编辑:宋璟

(原标题:通辽“教父”级黑老大受审:市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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