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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发文提示风险

2024-03-17 11:46 中国经济网

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成渝金融法院联合召开“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对该局与成渝金融法院的合作、调解和诉调对接、该局打造“大消保”工作格局的主要措施及成效等情况进行介绍。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针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部署相关教育宣传活动或发布风险提示。多地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警惕冒充银行员工实施诈骗、非法贷款中介AB贷等风险,关注金融信息安全。

揭示金融诈骗套路

部分监管局发文向金融消费者提示在金融活动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并对其套路进行揭示,提示消费者注意警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表示,当前,冒充银行员工实施诈骗案件频发,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

湖北监管局提醒,不法分子先通过电话营销或直接上门营销,声称是银行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展示伪造的“银行工作证”,以承诺办理高额贷款,门槛低、放贷快、费率少为由,利用消费者急需用钱的心理实施诈骗。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冒充银行官方客服群发诈骗短信,以银行账户资金异常、个人信息需更新为由,诱导消费者点击短信中对应链接填写银行账户信息,骗取消费者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从而盗取消费者银行账户资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揭示了非法贷款中介AB贷套路。据山东监管局介绍,非法中介实施此类诈骗通常通过瞄准征信“黑户”进行推销、哄骗消费者提供“保证人”、更换借款人办理贷款等步骤。“此类诈骗给消费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等权益。”山东监管局表示。

关注个人信息安全

部分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谨记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借助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多地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应注意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并就金融消费者如何防范风险给出建议。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介绍,个人金融信息包括账户信息、鉴别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借贷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金融信息某些情况的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一是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随意丢弃含有个人信息的交易凭证;二是尽量亲办金融业务,拒绝出租买卖证件行为;三是警惕陌生人员上门,涉及到财务往来时最好到金融机构当场确认;四是发生纠纷及时维权。当发生个人信息安全纠纷时,可及时申请警方介入或诉讼维权。

山东监管局表示,金融消费者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一是立即修改重要密码,拨打金融机构客服热线冻结或挂失账户;二是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举报;三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袁琳

(原标题: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发文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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