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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六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

2021-04-25 10:25 中国发展网
中央预算内投资 教育强国 高效医疗 文化保护 社会服务

摘要:发改委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六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四、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办法表示,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相关项目。

办法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将“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残联编制《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总体目标、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项目筛选条件、资金安排标准等,作为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依据。主要支持方向包括:

(一)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二)退役军人服务设施;

(三)残疾人服务设施。

办法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平均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或床位平均建设投资(简称“平均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支持(定额支持项目除外)。对低于平均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原则上给予上述相应比例支持;对高于平均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请各地自行解决。对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光荣院、优抚医院的改扩建项目,支持额度按照支持标准的 50%申请。西藏自治区、南疆四地州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中央投资全额支持,四省涉藏州县项目可由中央投资全额支持,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

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办法表示,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相关项目。

办法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将“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体育总局编制《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工程总体目标、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项目筛选条件、资金安排标准等,作为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依据。主要支持方向包括:

(一)体育公园;

(二)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

(三)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

(四)社会足球场地;

(五)健身步道;

(六)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

办法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支持。西藏自治区、南疆四地州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支持,四省涉藏州县项目可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支持,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办法表示,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相关项目。

办法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编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工程总体目标、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项目筛选条件、资金安排标准等,作为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依据。主要支持方向包括:

(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二)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

(三)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和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建设项目。

其中,(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民政部实施;(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实施;(三)(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实施。

办法要求,对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公办托育服务能力等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支持(设备包等按定额方式予以支持);对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床位或托位定额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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