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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到底是个啥?

2021-10-19 15:13 中国发展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摘要:蒋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结合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准入特别措施出台,积极推进浦东、横琴等特别措施研究制定工作,支持湖北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宋璟综合报道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其中关于“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的相关内容而广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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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国家发改委官网

大多数公众都只关注到了这一条,但对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不了解,对其出台目的为何、还有哪些内容、为何还有2021版、2020版更是知之甚少。本期,我们介绍一下何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何每年都要发布新的。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了两句谚语:“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此时新一届政府启动放管服改革刚开始一年。4个月后,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改革我国当前的市场准入制度,即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对如何建立和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出了细化要求。

2016年4月,在经过一年多的密集调研、意见征求和讨论修改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试点地点选在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这4个省市在2013年、2015年刚刚分别设立了自贸区,成为新时代深化改革创新的先行阵地。

就负面清单制度而言,国内最早可以追溯到上海自贸区在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尝试。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公布,列明了上海自贸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这也是国内首版负面清单。随后,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延伸到广东、天津、福建三地自贸区建设中,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大自贸区共用“2015版负面清单”。全国版落地试行水到渠成。

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了15个省市。

2018年,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正式实行——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实施后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原有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互联网行业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都纳入其中,在内容上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此后,清单按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都进行优化缩减。

国际上没有可以参照的先例

“国际上确实没有可以参照的先例”,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介绍首个全国版负面清单时这样说。

世界大多数国家均针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少有在国内市场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尝试。2013年自由贸易试验区陆续设立后,针对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措施启发了国内市场的制度创新。彼时,国内市场仍有监管职权设定并不明确,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中,彼此之间存在不少重叠和冲突等诸多问题。

参与负面清单相关课题研究的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升说,我国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外资引入内资市场准入领域,是市场准入制度的重大突破。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面实施确立了我国在市场准入领域统一公平的规则体系。其意义重大、其影响深远。

——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非禁即入”

——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度实施后,无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都一视同仁,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

——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后,政府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监管关口后移

——有利于推进其他相关方面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放宽市场准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和区域经济活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其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放宽市场准入的主要渠道。”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此前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这样解读,通过每年优化和缩减负面清单,一方面,能够持续为实体经济释放新的投资领域,引入更具活力的资源和资本;另一方面,通过多次审慎地修改清单,能够同时兼顾资源高效配置和产业、国计民生安全。

事实确实如此。清单实施4年来,按照信息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清单确定的管理事项由试点时的328项缩减为目前的1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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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 制图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今年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在惠企纾困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确立,一批妨碍市场主体公平准入的隐性壁垒得到清理破除,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但117项不是终点。蒋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结合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准入特别措施出台,积极推进浦东、横琴等特别措施研究制定工作,支持湖北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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