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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到底是个啥?(2)

2021-10-19 15:13 中国发展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摘要:蒋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结合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准入特别措施出台,积极推进浦东、横琴等特别措施研究制定工作,支持湖北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2021年版负面清单

增加了什么?减少了什么?

清单(2020年版)与清单(2018年版)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负面清单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坚持严格合法依规增减,及时依法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准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

清单(2021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比清单(2020年版)》多1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比清单(2020年版)少7项,共计117项,相比清单(2020年版)少6项。

在禁止准入方面

禁止准入类条数较少,市场高度关注其相关内容的调整。清单(2021年版)最受关注的正是禁止准入类中增加的“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其实在此前的清单版本中,早有关于新闻信息采编业务的禁止性内容。具体来看:

清单(2018年版)禁止准入类的第四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包括“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清单(2019年版)在禁止准入类的“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除了继续包括“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之外,同时增加了“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清单(2020年版)保留了清单(2019年版)的上述内容,未有修改。

清单(2021年版)将新闻信息相关业务专辟出来,不再局限于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相关规定也更加细致。

除了上述变化,清单(2021年版)禁止准入类的“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事项中,对于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的字样中,增加了“理财”“股权众筹”“交易中心”。

在许可准入方面

清单(2021年版)许可准入类事项比清单(2020年版)减少了7条事项。

删除“未获得许可,不得租用境外卫星资源或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事项。

删除“未获得许可,不得发行股票或进行特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

删除“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涉外统计调查业务”事项。

删除“未获得许可或资质认定,不得进行限定领域内雷电防护装置施工,不得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事项。

删除“未获得许可,不得开展保安培训业务”事项。

删除“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医疗放射性产品相关业务”事项。

删除“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事项。

除此之外,对现有一些条目的表述也有调整。如在农、林、牧、渔业的“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林木经营或利用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事项中,删除“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审批”;而在文化、体育和娱乐领域的“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出版传媒机构或从事特定出版传媒相关业务”事项中,增加“时政类新闻转载服务业务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的“双减”政策精神也体现在了负面清单上:清单附件1《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与教育相关内容从5条增加到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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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禁止性规定中增加的4条教育类内容

图片源自:国家发改委官网

10月14日,为期7天的征求意见阶段结束,最终版的负面清单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注:本文所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版目前仍为对外征求意见稿,非正式执行版本。

参考资料:

1、《细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版意见稿:哪些放宽了 哪些收紧了》,2021,10,澎湃新闻

2、《国家发改委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力争清单事项进一步缩减》,2021,09,央视网

3、《发改委将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2021,09,证券日报

4、《粤津闽三自贸区今日挂牌 与上海共享一张负面清单》,2015,04,央广网

5、《发改委说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关系》。2018,12,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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